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0月1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0.2158万股

●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847人

●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3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3年7月27日

2、实际授予数量:340.2158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847人

4、授予价格:13.2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董事会召开之后至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申请之前,9名激励对象离职、15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因此,限制性股实际授予人数共减少162人,合计调减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9556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47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2158万股。

7、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847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调整后)为1,358.9002万股,授予时总股本为182,793.1229万股,下同。

2、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29日出具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9号):截至2023年8月21日,公司实际收到84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对应股份总数为3,402,158.00股,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权激励限售股增加,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截至2023年8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4,942,507.18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10月11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2158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3-2026年股份支付费用的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