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2023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天齐集团出具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原定于2023年10月24日到期。经综合考虑,天齐集团已将其出借的本公司A股股份全部收回,并决定于2023年10月11日提前终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齐集团提前终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一、天齐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实施情况

1、天齐集团出借股份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集团已将其出借的本公司A股股份全部收回;天齐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416,316,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7%。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天齐集团的正常业务行为,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不存在违反预披露计划的情形。天齐集团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天齐集团参与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于2023年10月11日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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